- admin2024-02-23 09:13:030 ℃
-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秩序,保护交通参与者合法权益,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沈阳市针对超标及手续缺失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建立容缺机制,实行备案登记,划定通行过渡期至2024年12月31日。3月1日起,将免费发放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每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限登记一辆,取得通行标识的可于过渡期内在沈阳市通行。
临时通行标识办理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需提交的手续:以自身信用作出承诺,保证车辆来历合法,填写《车辆来历合法承诺书》及《告知书》,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1、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动车预约登记系统”预约办理时间,选择集中登记服务点。
2、关注后点击“发消息”
3、点击菜单栏“登记预约”即可进行预约,点击“我的预约”可查看预约信息。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来自于互联网,所有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 搜索
-
- 热门图片
- 热门文章
-
- 发布于:12-26
- 发布于:12-26
- 发布于:12-26
- 发布于:12-26
- 发布于:12-26
- 发布于:12-26
- 发布于:12-26
- 发布于:12-26
- 发布于:12-26
- 发布于: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