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附申请方式)

admin2024-04-09 10:29:260 ℃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附申请方式)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核定申领方式:

  1、网上办理

  就业转失业人员登录“我的南京”APP,进入“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失业金申领”模块申请(未申请成功的,可咨询各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南京市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2、柜面办理

  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至户籍所在区或街道(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区或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申领,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录入信息,打印《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及关系转移核定申领表》,告知办理结果。

机构名称地址电话
江北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旭东南路69号
56675681
丽景路2号
58466252
玄武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珠江路275号
57715417
秦淮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苜蓿园大街112号
84251215
中华路505号
52852017
建邺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内1号楼一楼西大厅
86468861
鼓楼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虎踞路49号
68730228
栖霞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仙杯大学城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一楼A厅)
85391371
雨花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雨花东路1号
52883440
江宁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杨家圩2号江宁区市民中心
69977101
浦口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区市民中心B座
58152230
六合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雄州街道龙池路333号
57102701
溧水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永阳镇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2楼
57236106
高淳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淳溪街道创新大道9号高淳市民中心
57326005
经济技术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兴智路10号一楼社保大厅
8577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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