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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核定申领方式:
1、网上办理
就业转失业人员登录“我的南京”APP,进入“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失业金申领”模块申请(未申请成功的,可咨询各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南京市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2、柜面办理
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至户籍所在区或街道(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区或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申领,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录入信息,打印《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及关系转移核定申领表》,告知办理结果。
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江北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旭东南路69号 56675681 丽景路2号 58466252 玄武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珠江路275号 57715417 秦淮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苜蓿园大街112号 84251215 中华路505号 52852017 建邺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内1号楼一楼西大厅 86468861 鼓楼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虎踞路49号 68730228 栖霞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仙杯大学城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一楼A厅) 85391371 雨花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雨花东路1号 52883440 江宁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杨家圩2号江宁区市民中心 69977101 浦口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区市民中心B座 58152230 六合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雄州街道龙池路333号 57102701 溧水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永阳镇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2楼 57236106 高淳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淳溪街道创新大道9号高淳市民中心 57326005 经济技术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兴智路10号一楼社保大厅 8577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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